发展规划处、党委研究室、法治建设办公室

发规处:关于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抓紧制定“十三五”规划的工作安排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11-12   动态浏览次数:736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通知》的要求,深刻领会中央关于制定“十三五”规划的建议和意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对当前形势的分析和判断上来,统一到中央关于制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上来,抓紧制定学校“十三五”规划。学校拟定于201619日召开湖北经济学院第三届党委会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会议主要内容是:报告校党委常委会一年来的工作;讨论《关于制定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的指导性意见》,明确“十三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基本理念和重大举措。

学校“十三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抓紧组织成立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起草小组,确保20151230日前,形成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提纲),提交常委会审定;同时完成《关于制定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的指导性意见》,提交全委会讨论;还要督促各专项规划组、各院系抓紧完成章程起草任务。

根据国家和湖北省关于“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推进进度和我校实际,对我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中所列的工作进度表进行适当调整,进一步明确时间节点安排(具体见附表)。


学校“十三五”规划领导小组

201511月12日

附表:

学校“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推进落实进度表


内容

时间节点

成立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总体规划)起草小组

2015年11月上旬

学院(系部)规划初稿

2015年11月底前提交学校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拟定学校总体规划提纲

2015年1210日前形成初稿

2015年1211-20日在一定范围征求意见

2015年1221-25日完成送审稿

总体规划提纲提交常委会审议

2015年1230日前

根据常委会意见对提纲进行修改完善

2016年15日前

各专项规划组完成专项规划初稿

2016年15日前提交学校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总体规划提纲提交全委会审定

2016年19

起草完成学校总体规划初稿

2016年2月底前提交学校规划领导小组审议,并公开征求意见

学院规划提交各自院系教代会讨论

2016年2月底前

学校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提交教代会讨论

2016年3

召开专家论证会

2016年4

修改和完善总体规划、专项规划,提交常委会审定

2016年5

印发学校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学院规划

2016年6

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完成规划的修订和备案

2016年6

制定规划执行方案和行动指南

2016年6-8



版权所有:湖北经济学院 鄂ICP备05003310

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洋桥湖大道8号 邮编 43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