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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人才队伍中长期规划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9-05-21   动态浏览次数:653

 

一、我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及人才队伍现状

1、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规模持续增长,基本适应了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2007年,我省实际招收全日制研究生28998人,其中硕士生24462人、博士生4536人,研究生招生比2002年增长了90.9%。全省在校研究生77579人,其中硕士生60251人、博士生17328人,在校研究生比2002年增长了101.4%2007年全省高校本科生达61.41万人,比2002年增长了169.2%。目前,全省研究生规模仅次于北京、上海、江苏,居全国第四位,本科生规模仅次于于江苏、山东,居全国第三位,研究生、本科生培养能力大幅度提高,高层次人才的培养规模位居全国前列,继续保持了高教大省的地位。

2、学位授权点规模迅速扩大,学科授权体系和学科结构不断优化,为培养高层次人才打下良好基础。我省现有博士学位授权单位27个;有硕士学位授权单位52个。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92个、博士学位点579个,有硕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105个、硕士学位点1518个。全省现有国家实验室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4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3个,国家工程(技术)中心11个,教育部工程(技术)中心13个,教育部人文社科基地11个。此外,还建有省级重点实验室59个,省级工程中心21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30多个,并建有东湖高新区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技术转移中心。省属高校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有了进展,实现了零的突破。

目前,全省高校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7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25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8个,省部级重点学科一级学科99个、二级学科668个。一些学科在国内的优势和特色非常明显,若干学科已接近或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我省已基本形成了学科门类齐全、结构比较合理、培养能力较强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体系,为国家和我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了一大批高级专门人才,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3、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成为科技创新、教育创新的生力军。建立了一支素质较高的研究生导师队伍和学科带头人。全省高校现有教授7561人、副教授21009人;全省研究生培养单位共有指导教师12625人,其中博士生导师3232人、硕士生导师9393人。全省高校现有“两院”院士33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63人,“新世纪优秀人才”有215人,“973项目”首席科学家19人,国家“863计划”专家7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团队6个,长江学者特聘教授72人,楚天学者特聘教授121人。近些年来,有一大批年富力强、高水平、高学历、高职称教师不断地补充到导师队伍中来,成为我省省进行科技创新、教育创新的骨干力量和生力军。

4、研究生教育管理得到加强,培养质量稳步提高。经过近些年的改革、发展,研究生教育逐步改变了培养模式规格单一的局面,从按学科领域培养到按职业领域培养,从全日制教育到非全日制教育,从单一的校内培养到多种形式的校际联合培养,从逐级递进到提前攻博、本硕连读、硕博连读等,形成了多类型、多规格的高层次人才培养模式。我省大力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一批国家和省创新计划项目正在顺利实施,为培养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打下了良好基础。

在进行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实践过程中,通过一系列的措施,如实施导师考核制度、学位论文抽样检查制度和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论文评优奖励制度等,促进了学科水平和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高。截止2007年底,全省已评选出省级优秀博士论文797 篇、硕士论文1077篇;2000年以来,我省共有30多篇博士学位论文被评为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各研究生教育单位始终坚持把提高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作为工作重点,实行了从研究生招生到论文答辩等环节的全过程管理;建立由管理干部、导师、研究生会员参与的质量保证体制;重点深化研究生教学、科研工作领域的改革,部分高校试行弹性学制;学校与科研单位之间实行广泛合作,充分利用各单位的教育资源,联合培养研究生。规范了学位证书管理,在全国率先实行学位证书登记上网,目前已登记上网的三级学位证书信息累计达78.93万条,其中博士学位1.01万条、硕士学位10.97万条,学生的学位证书均可在网上核查,有效地遏制了滥发或伪造学位证书的现象。

二、我省研究生教育和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存在的几个问题

我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和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虽然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也有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省属研究生教育培养规模过小,实力偏弱。我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整体实力和规模虽然居全国前四位,但是,省属高校的研究生教育的规模很小,与我省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很不相适应,高层次人才队伍急需加强,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具有硕士授予权的单位与省属高校整体实力不相适应。27所省属本科院校中,只有14所学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现有硕士点仅占省属本科院校的51.9%。二是博士授予权单位和博士点十分薄弱。省属高校博士授权单位只有5所,仅占省属本科院校的18.5%。三是国家重点基地、平台建设比较落后。我省省属高校没有“211工程”高校、国家重点学科和国家重点实验室,也没有“两院”院士,仅有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现有的重点实验室、文科基地、工程研究中心太少,吸纳研究生参与科研的能力有限,因此,很难吸引高层次领军人才和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四是研究生培养规模偏小。2007年,我省省属院校硕士、博士在校生规模分别为9810人、279人,在全国地方院校中分别居22位、24位,位次十分偏后远远不能满足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

2、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从整体来看,我省学位与研究教育实力不断增强,但从结构上看,传统的学科比重偏大,文、史、哲、理学、经济、管理、医学等传统学科在全省学位授权点的比重较大,占48%;而通讯、电子、生物工程、新能源、新材料及高科技领域等新兴学科、交叉学科以及社会经济发展急需的学科比重偏少,这导致研究生的培养规格和类型难以适应国家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从培养布局上看,博士、硕士授予权单位主要集中在武汉市(占85%),研究生培养区域布局不合理,与区域经济的发展不相适应。

3、培养条件与规模发展的需要不相适应。一是指导教师队伍数量与质量有一定差距。目前,平均每个导师要带6.1个研究生,加上大多数导师还要从事本科教学和科研工作,导师工作量已十分饱满,一些热门学科如法学、管理学、计算机、外语等学科的指导教师任务超负荷比较严重。二是学位点导师队伍水平参差不齐。部分学科研究生导师年龄偏大、数量不足,并且导师队伍水平相差较大,个别导师甚至没有科研项目、没有科研经费却仍然招研究生,这直接影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三是研究生培养基地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与企业、事业单位建立起联合培养的机制有待深化和完善。

4、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投入不足。部分学校研究生培养的硬件设施需进一步改善,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的投入不足,特别是省属院校的矛盾更加突出,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三、指导思想、发展目标

1、指导思想

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加强建设,积极发展,深化改革,注重创新,规范管理,提高质量”的总体方针,大力推进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创新,努力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逐步形成优势和特色明显、具有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学科结构和研究生教育体系;推动我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加快高教大省向高教强省的转变,为培养大批拔尖创新人才,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2、发展目标

2015年,通过不懈努力,全省学位与研究教育争取达到以下目标:

——尽快建成一批优势突出、特色鲜明、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高水平学科,为培养、造就一大批高水平拔尖创新人才和学科带头人搭建一流的学科平台和基地。争取全省高校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增加10个,总数达到30个左右;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增加60个,总数达到180个左右;其中30个左右的学科达到国内一流水平并具有较高的国际知名度。争取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增加60个左右,使一级学科达到150个左右;争取省部级一级学科重点学科140个左右、二级学科重点学科800个左右;争取省属高校国家重点学科、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取得明显突破。

——汇聚一批学术大师和学科带头人。建设一支结构优化、素质优良、富有活力、具有创新精神的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和创新团队,“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和楚天学者特聘教授等特殊人才明显增加,培养、汇聚一批一流的学术大师和学科带头人、一大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高水平的青年学术带头人及学术骨干。

——产生一批标志性的成果。承担较多的重大科研项目,创造一批重大成果,在原创性成果以及关系国家和我省经济建设、科技进步、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中取得重大突破、做出重大贡献;培养一大批适应社会需要的高水平、高层次、高素质、复合型创新人才。

——研究生教育规模和综合实力继续在全国保持前四名。基本满足社会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需要,到2015年,全省全日制在学研究生争取达到13万人左右,其中博士生2.5万人、硕士生10.5万人,博硕比为14.2。省属院校研究生规模比2007年增长1.2,达到2.2万人左右。同时,大力发展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

——基本形成学科比较齐全、结构比较合理的学位授权体系,建立充满活力的研究生培养机制,使学科和学位点成为我省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培养基地、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基地和高水平人才的成长、孵化基地。进一步增强我省高校的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努力推进高教大省向高教强省的转变。

四、对策与措施

1、调整结构,明确重点,积极扩大研究生教育培养规模

一是积极调整学科结构,明确学科、学位点建设的重点。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以及长远发展规划,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积极发展与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升级密切相关的学科、学位点,重点发展光电子信息、生物工程与新医药、新材料等与高新技术配套的高层次创新人才,努力培养对我省汽车、钢铁、建材、化工、纺织等传统产业进行改造的人才。对新兴学科、交叉学科、边缘学科在引进学科带头人、科研立项及经费资助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促进复合性人才的培养。在重视应用人才培养的同时,还要加强基础理论学科人才和哲学、社会科学人才的培养,努力加强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领域高层次人才建设。

二是积极争取扩大学位授权点和研究生招生规模。要立足建设几所高水平大学,选择具有优质办学条件的研究型大学,把办学重点逐步转移到研究生教育上来。这些学校要集中优质资源,扩大学位授权规模及研究生招生规模,保证研究生教育的发展,稳定本科招生规模,优先发展研究生教育。同时,大力加强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建设,增加专业学位种类,扩大硕士专业学位的招生规模。

2、大力推进“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不断增强研究生的创新能力

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构建适合创新性人才培养的教育理念、教育体制、培养模式与运行机制,促进研究生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创建有利于创新性人才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与氛围,加快我省研究生教育的国际化和研究生教育优质资源共享体系的建设。

一是开展我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和发展战略研究工作。以课题立项的形式,支持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展研究生教育创新和发展战略的理论与实践环节的研究和探索工作,深化和巩固已有的研究生培养经验和改革成果,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研究生管理工作队伍。

二是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探索建立符合新世纪高层次、高质量、高素质创新人才的培养体系、培养制度和培养机制,形成一批先进的具有时代特色的研究生培养方案;积极采用启发式、研讨式、参与式的教学方法。资助博士生开展学位论文创新选题;进一步把全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扩大奖励面。

调动研究生参与科学研究、教学实践和学生管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继续完善以学分制为核心的弹性学制,允许分段完成学业,允许研究生休学创业;开辟博士、硕士研究生学术论坛,并安排35 个学分,以拓宽研究生的知识面,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和独立思维的能力训练;重点建设30个左右“研究生教育创新示范基地”,并把学校的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点研发基地、重点人文社科基地有机地结合起来,鼓励研究生创新、创业。

三是加强研究生教育优质资源共享体系的建设。大力扶持新兴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博士点的发展与建设;积极推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其他企事业单位联合建设一批产学研结合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基地;深入开展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共享体系建设,定期评选研究生优秀课程(精品课程),将80门左右课程建设成为国内研究生课程教学的精品和示范课程,建立“研究生教育精品课程”教案库和多媒体课件库,基本实现省内高校研究生教育“课程互选、学分互认、教师互聘、学科互转”;加强优质研究生教学用书建设,每年支持出版一批高水平、有特色的研究生教学用书。对于国际通用性和可比性强的学科、专业,可以直接引进先进的、能反映学术前沿的原版教材。

3、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逐步完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体系

一是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队伍建设和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新形势下国家、省、校、院(系)四级研究生教育管理体制,强化校、院(系)二级研究生教育管理的责任,重视和加强校、院(系)两级管理干部的培养和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业务能力。依托湖北教育信息网(E21网),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和完善“湖北省学位网”、“湖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网上办公系统”和“湖北省优秀学位论文库”,促进资源共享。

二是要建立和完善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监督体系和质量反馈体系。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制度和研究生教育自我评估制度;改进和完善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方法、技术和手段,逐步建立社会评估的体系,实行行政评估和社会评估相结合,形成一整套科学合理、符合实际、具有较好导向性和操作性的研究生教育质量和办学条件的评估体系。对于每个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每6年进行一次评估,对于评估不合格的学位点要限期整顿直至撤消。

三是继续坚持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论文抽检制度和公开答辩制度。进一步完善博士、硕士、学士学位论文评估指标体系,抓好博士、硕士、学士学位论文的评估抽检工作,确保研究生和本科生学位论文的质量。严格论文评阅和答辩程序,积极推进学位论文的“双盲”送审制,使评阅人对论文具有客观的评价。

四是高度重视导师队伍建设,造就一支高水平的导师队伍。要实施导师队伍建设工程,努力改善导师队伍学历结构,扩大导师队伍规模,提高导师队伍质量。第一,加强学术道德建设,弘扬求实、严谨、科学的优秀教风;第二,打破导师终身制,实行优胜劣汰,完善研究生导师选聘和考核制度,对于没有科研课题和科研经费、学术水平不高、教书育人能力差的导师停止招收研究生或取消导师资格;第三,建立导师岗前培训基地,新增导师必须参加岗前培训;第四,建立多元化、高质量的专兼职导师队伍,多方吸纳人才和社会精英充实到导师队伍。第五,根据不同学科的需要,合理确定每位导师的招生数量和师生比,确保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4、进一步扩大研究生教育对外合作与交流。一是有针对性引进境外的优质教育资源,积极推进研究生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鼓励条件好、水平高的大学到国外、国内其他省市办学,开展研究生教育国际、国内竞争;二是加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宣传力度,吸引港澳台及外国留学生到我省高校留学。三是通过立项,资助有关高校借鉴国外一流大学研究生教育的模式,开展研究生教育国际化的探索工作,提高我省研究生的国际竞争能力。四是建立研究生学术交流与访学制度,建立面向国内外多向交流的“研究生访学制”,依托国家级、省级重点学科建立我省研究生访学基地。

5、多渠道增加投入,努力改善研究生培养条件

一是要设立“湖北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专项经费,大力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二是进一步加大重点学科的投入,逐步扩大重点学科专项经费;三是要增加科研投入,改善研究生学习和科学研究条件;四是要进一步加强高校与科研院所及企业的紧密联系,积极主动地与科研机构、企事业在科研和技术创新中加强合作,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共同培养高层次人才,着力吸纳企业研发经费用于研究生培养。

6、高度重视学科建设,努力增强学校的核心竞争力

一是高校要切实加强对学科建设工作的领导。学科建设是培养高层次人才的基础,学校主要领导必须始终作为学校的重点工作来抓。要建立以学校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学科建设领导小组,以学科建设为龙头,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齐抓共管,保证政策到位、经费到位、人员到位。各高校每年用于学科建设的专项经费要达到学校年度经费预算总额的10%

二是继续推进“学科创新工程”。学科创新的重点应放在学科内涵的创新上。要精心凝炼学科方向,促进学科的内涵的充实与更新,促进学科内涵的交叉与融合,促进文理渗透、理工结合,在学科做精、做强上狠下功夫。要不断优化学科结构,培植一批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集中力量建设一批优势、特色学科和重点学科,为培养创新型、复合型人才打下坚实基础。

三是制定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学科建设规划以及学位点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继续加大学科建设和学位点建设的力度,进一步完善学科建设规划;强化重点学科建设,引入竞争机制,对重点学科实行动态管理,通过考核验收,实行优胜劣汰,充分发挥重点学科在培养高层次人才、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示范、带头作用,推动全省研究生教育全面、协调、持续发展,为建设创新型国家作出作新贡献

 

                                                               湖北省政府学位办

                                                            二OO八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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