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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规处:湖北经济学院迎接省教育厅依法治校示范校检查验收工作方案
发布人:发展规划处  发布时间:2016-11-25   动态浏览次数:1210


各二级单位:

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和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制定出台了《湖北经济学院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我校创建湖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的任务,在校党委的领导下,我校依法治校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基本完成。近期,省教育厅将对我校创建“湖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进行检查验收,现将迎检准备工作安排如下:

一、迎检时间

201612月——20171月(具体时间按省教育厅正式通知执行)。

二、检查方法

根据教育厅检查验收安排,检查以看、听、查、问、议为主,即实地查看营造法制教育氛围,听取学校工作汇报,查阅相关支撑材料、召开师生及家长等人员座谈会、检查组评议。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迎检工作由党委常委会统一领导、统一指挥,领导小组组织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各二级单位按任务分工具体落实。检查验收是对学校依法治校创建工作成效的评定环节,是对我校工作的全面检验,对学校办学具有重要影响,全校上下要统一认识、高度重视、密切协作,做好迎检准备工作,确保完成迎检任务。对任务不落实的单位和责任人,坚决追责。

2、坚持标准,抓实抓长。严格按照湖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检查验收评分指标,深入细致地开展验收前的自查,实事求是地总结依法治校的工作成效、经验和存在的问题,通过迎检工作,建立依法治校长效机制。

3、对照指标,抓紧补缺。根据检查验收建设标准和评分指标,我校依法治校创建工作方案中规定的材料还有一些缺项,有些材料的质量不符合要求,责任部门要针对缺项和薄弱材料,抓紧补漏补缺,确保各项支撑材料落实到位。

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采取橱窗、专栏等形式,大力宣传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典型,充分展示我校普法工作、法制建设、依法治校工作的创新实践、经验和成效,营造配合迎检工作的良好校园氛围。

四、迎检工作责任分工

(一)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校长负责指挥迎检工作,审定并签发上报文件,向检查组汇报创建工作成效。其他校领导按分管工作配合迎检。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薛吉宝、王平、陈军、朱磊、郑国霞、陶前功、宋健、张代明、刘成云、胡先琼,负责撰写自评报告、总结、评分表等上报文件;督办各自部门牵头的分工任务(122日前各二级单位必须按材料分工负责补齐材料);协调迎检准备工作。

(三)材料组:发规处牵头,党办、院办配合,各安排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检查材料质量(127日前),按指标序列分类、编辑、印装(1210日前),报送省教育厅(1215日前)。

(四)宣传组:宣传部牵头,学工处、团委、教务处、国际学院、人事处等部门配合,负责在学校各建筑物附设的橱窗,开辟图文专栏,宣传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典型,展示普法工作、法制建设、依法治校工作的创新实践、经验和成效;负责检查组在校期间的宣传工作;组织师生员工参加检查组召开的有关座谈会。

(五)综合组:院办牵头,宣传部、保卫处、招毕处、资产处配合,负责检查组来校检查的接待、联络和场地、生活安排;安排实地考察单位、线路、参与人员等相关工作

省教育厅进校检查通知正式发文后,有关工作再行通知。

请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抓紧落实。

  

  

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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