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规划处、党委研究室、法治建设办公室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十三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的通知 |
发布人:发展规划处 发布时间:2017-01-06 动态浏览次数:763 |
教技[201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深入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科技、人才规划纲要,全面提升高校创新能力,根据《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和《“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我部制定了《高等学校“十三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现印发给你们。 请你们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并将实施中的情况、问题和意见及时报我部。 教育部 2016年11月18日 |
版权所有:湖北经济学院 鄂ICP备05003310
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洋桥湖大道8号 邮编 43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