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9.17日,学校章程工作专班召开会议,交流工作经验,共同探讨章程起草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暑假期间,章程制定专班工作人员根据工作安排,分头负责,完成了章程初稿的起草。会上,各小组分别汇报了暑期章程起草工作情况,与会成员就起草过程中的难点和疑点进行了分析探讨,对部分章节提出了修改和补充的意见。
林三洲同志就提高章程起草工作质量提出四点意见:一是学校章程要与上位法保持一致,要熟悉国家涉及高等教育的法律法规,核心和主要内容要做到“有法可依”;二是摆正章程与学校现有制度的关系,章程是学校的“宪章”,是学校一切制度的本源,各项规章制度是章程精神的具体体现,起草章程,要熟悉学校现有制度精神,又不能受限于现有制度,要按照现代大学制度的建设,来重新构建学校的制度体系;三是章程起草要充分体现我校的办学经验,呈现经院特色;四是积极借鉴兄弟院系的经验,进一步完善自我,确保我校章程成为依法治校、完善我校的治理结构、建立现代大学制度,保障我校各项事业长期和可持续发展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