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好教育部教发函〔2008〕158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校2008/2009学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高度重视统计工作,确保统计顺利进行。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是实行科学管理和决策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统计数据由学校发展规划处统计汇总后上报到教育厅,经教育厅审核后报送教育部。统计范围广,涉及部门多,工作量大,请各部门兼职统计人员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密切配合做好相关数据的统计工作。 二、依法规范统计行为,确保数据客观真实。各部门兼职统计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全面准确的统计数据,不得漏报、虚报、瞒报;数据填报好后,要经过部门领导审核,经办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 三、确保数据及时上报。各部门兼职统计人员要及时统计数据,并于10月9日前将纸质报表和电子数据各一份报到发展规划处(行政楼518),以便统一汇总后上报。 相关软件系统请到下载中心点击下载 2008教育统计系统 2008教育统计系统更新 (在教育统计系统安装完毕后,将更新系统解压,将其中的gdjytj.exe文件替换到 c:高等教育统计 目录中即可. 相关报表分配:
注:系统登录时单位级别选:学校级使用,学校行政辖区选:42湖北,学校代码选:1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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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