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湖北经济学院创意产业教研与实训大楼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17]115号)同意我校创意产业教研与实训大楼项目建议书方案。现将项目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8号(湖北经济学院校内东区)。
二、项目建设规模:该项目总用地面积1927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765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8600平方米(包括实验实训大楼24200平方米、创业街144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050平方米。
三、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创意产业教研与实训大楼,由创意产业教研与实训大楼、创业街两部分组成,并配套建设道路、广场、绿地及景观、供配电、给排水、消防、环保等设施,另拟新增创意、教学等相关设备。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6928万元(不含地下建筑9050平方米建设经费)。资金来源为申请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专项资金10000万元,其余由学校自筹解决。
学校根据上述批复意见,目前正在抓紧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后续审批、招标、监理、施工、验收、审计、预决算等重要事项,由相关职能部门按工作进度、 内容,及时在校园网进行公告、公示。
湖北经济学院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