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鄂教发办函〔2024〕9号)精神,为更好地用好教育大数据,助力科学管理,特就做好学校教育事业综合统计报表填报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学校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全面系统地掌握学校相关办学数据,客观反映学校教育事业发展水平,为学校编制发展规划、科学决策、高效管理提供数据支撑,助力“新财经”改革和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财经大学建设。
二、工作安排
教育事业统计年报工作,围绕学校基本概况、班额班数、学生、教职工、办学条件等5大类统计内容和统计台账数据填报等内容组织开展,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9月30日,学校召开2024年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工作部署暨业务培训会。
2.10月15日前,各部门按要求收集收据,并报送至发展规划处。
3.10月21日前,发展规划处汇总全校数据,核查无误后提交常委会审定后报出。
(二)任务分工
请各有关单位在学校统计QQ群或登录发展规划处网站,在【通知公告】栏《2024年学校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方案》中下载附件包,对照任务分解单(附件1)、2024年《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修订情况说明(附件2)、部门表格分工及填表说明(附件3)以及其他附件材料,确认单位的填报数据范畴,认真学习、准确理解所要填报的数据指标解释,明确统计工作的职责任务。
(三)填报说明
1.本年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表表头跟往年有所改变,各单位务必按本通知要求,下载样表进行数据采集,切勿沿用往年旧表。
2.《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按报告期分为年报和季报。
年报调查时间:(1)时点指标填写本学年初(9月1日起)的数据,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2)时期指标填写上学年初至学年末(上年9月1日至本年8月31日)的数据,如毕业生数、复学学生数等。
季报分四个季度报送,涉及教务处、学工处、研究生处,报送前会单独另行通知。
3.所有报表和对应的统计台账均须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发展规划处进行数据汇总和核查。纸质版须经单位统计工作直接责任人(单位负责人、统计员)签字确认并盖单位公章后报行政楼517室,电子版发至邮箱fzghc@hbue.edu.cn。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高基报表全面反映了学校的办学情况,不仅是学校制订改善办学条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等重大决策的依据,还是学校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博士授权点申报的重要数据源,也是上级政府部门评价学校办学条件和水平,分配财政拨款、招生计划等重要办学资源的基础。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高基报表的数据采集、统计和分析工作,精心组织,认真落实。部门负责人作为统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需对本部门提交的数据质量负责,重要数据亲自审核指导。
(二)认真学习
高基报表统计指标繁多,内涵界定严谨。各部门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准确掌握指标内涵和相关工作要求,加强与相关业务部门的沟通和交流,对数据指标内涵有疑义的,及时跟发规处沟通,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统计范畴。
(三)科学严谨
把好数据源头质量关,健全统计资料保存、管理制度,建立上报数据统计台账,确保数出有源、数出有据。各单位上报的所有数据均要提交与其对应的详实的统计台账,省教育厅将通过集中审查和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各校报送的统计数据开展核查并定期通报。学校电子数据和纸质统计调查表应永久保存,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应至少保存5年。
(四)按时完成
高基报表系统性强,涉及部门多、任务重、时间紧。任何一个指标未完成,学校整体报表就无法生成和上报,从而影响全省的教育统计工作和教育厅对学校的绩效考核。因此,各部门必须按规定时间完成工作,不得延误。
联系人:刘 杰
联系电话:81973784
邮箱:fzghc@hbue.edu.cn
统计QQ群:34961206
发展规划处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