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8/2019学年初学校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展规划处发布时间:2018-10-08浏览次数:2056


校内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为做好学校2018/2019学年初教育事业统计年报的填报工作,全面落实《硕士学位授权扩点行动总体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2018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 《教育统计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要将《规定》作为学校教育统计工作的基本依据。结合学校实际,在本次统计工作中将《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地落实。

2、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做好2018/2019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及时、准确地填报、检查报表中的各项数据。部门负责人为责任领导,对本部门提交的所有数据负全责;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本次统计工作,被指定的统计人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统计相关数据,做到帐物相符,保证所有上报数据准确、真实、可查。所有上报数据均要提交对应的电子版支撑材料,以便进行数据初步核查。

二、任务安排

1.请各有关部门登陆发展规划处网站,在【工作动态】栏下载《湖北经济学院2018/2019学年初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填报任务分解单》、高等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指标体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4号教育统计管理规定,明确本部门的填报数据范畴及指标体系,明确统计工作的责任担当。

2.各有关部门统计人员在解读相关数据的统计指标内涵时存在疑异的,可及时与发规处沟通、协调,不得擅自扩大或缩小统计范畴或篡改指标内涵,以确保统计数据合法合规。

3.各有关部门按照统计报表填报任务分解单完成填报工作、并经部门负责人确认、签字后,1016日下午16:30将纸质和电子稿同步提交发规处进行数据初步核查。

4.学校正值“决战决胜2020”、全面落实《硕士学位授权扩点行动总体方案》的重要时期,请各部门务必保证数据真实准确,务必按时提交填报数据,务必留存与填报数据对应的支撑材料。发规处将于1018日汇总全部数据,对学校办学条件进行初步评估后,形成汇报材料,提交常委会审定报出。


联系电话:81973784  邮箱:fzghc@hbue.edu.cn

联系人:叶菁  刘足云

18-19高基表填报附件.rar



发展规划处

2018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