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展规划处发布时间:2026-10-09浏览次数:32

各相关单位:

2026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已正式启动。高基表全面反映了学校的办学情况,是学校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博士硕士授权点申报的重要数据源,为高质量做好学校2026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本次统计工作围绕学校基本概况、班额班数、学生、教职工、办学条件(校舍、资产)等指标进行调查统计,统计数据既包括整体情况汇总,也包括明细台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统计、谁负责”的原则,本次数据采集和填报工作采用牵头负责,分工协作方式,具体任务分工详见《2026年教育事业综合统计报表任务分解单》(附件1)。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把数据质量关。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及时、准确、真实、完整、规范做好统计报表的填报和校验工作。

(二)加强对比校验,做好变动说明。各项数据须与上年度数据对比校验,凡变动幅度超过20%的,需提供数据变动说明。

三、工作安排

本次统计工作按“采集—报送—汇总—审定”四个环节推进,各环节时间节点与责任分工如下。

(一)填报依据与说明

1.请各有关单位在学校统计QQ群或登录发展规划处网站,在【通知公告】栏《关于做好2026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中下载附件,任务分解单详见附件1。

2.填表前请认真学习《2026年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附件2),准确掌握部门所填表格的指标内涵及校验关系,避免出现逻辑性和常识性错误,对指标内涵有疑义的,及时跟发规处沟通,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统计范畴。

3.各单位切勿沿用往年旧表,最新样表已一对一私发给各部门统计人员。

(二)数据报送

1.10月18日前:各部门按要求收集数据,确保无误后报送至发规处。

2.10月25日前:发规处汇总全校数据,核查无误后提交常委会审定后报出。

3.报送要求:纸质版须经单位统计工作直接责任人(单位负责人、统计员)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行政楼518室,以备上级部门核查;电子版发至邮箱fzghc@hbue.edu.cn。

(三)相关单位

组织部、发规处、本科生院、人事处、学工处、研究生院、科研处、国交处、资产处、保卫处、基建处、校团委、继教院、图书馆、亿优公司、湖弗学院。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杰

联系电话:81973784        

统计QQ群:34961206


附件:

附件1:2026年教育事业综合统计报表任务分解单.xlsx

附件2:2026年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pdf


                         发展规划处

                               2026年10月9日